主要行业
- 金融服务 房地产 有色金属
- 医药生物 化工行业 机械设备
- 交通运输 农林牧渔 电子行业
- 新能源 建筑建材 信息服务
- 汽车行业 黑色金属 采掘行业
- 家用电器 餐饮旅游 公用事业
- 商业贸易 信息设备 食品饮料
- 轻工制造 纺织服装 新能源汽车
- 高端装备制造 其他行业
点击进入可选择细分行业
行业名称: 公用事业行业 | 股票代码: | 分享时间:2018-10-07 09:57:02 |
研报栏目: 行业分析 | 研报类型: ![]() | 研报作者: 余小丽 |
研报出处: 兴业证券 | 研报页数: 6 页 | 推荐评级: 推荐 |
研报大小: 725 KB | 分享者: 105****16 | 我要报错 |
事件:
近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首次进入分组审议。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其中,现行条例第十一条筹集天然气发展资金的渠道全部删除,包括该条第四项,征收用气初装费。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
原政策情况:重庆市物价局于2000年出台了《重庆市调整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渝价〔2000〕409号),在取消部分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项目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了部分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城市居民用初装费每户由1200元降为1150元,安装费每户1000元,两项合并收费每户2150元;场镇居民用户安装天然气采取定额包干收费办法,每户收费3500元,该标准从2000年7月10日起执行至今。
点评:
燃气初装费非燃气接驳费。燃气初装费仅包括主干管网建设费,主干管网的所有权仍属于燃气公司;而目前燃气公司收取的接驳费是指庭院管网的建设和其他配套设备的费用,这些管网和配套设备建成后所有权归居民所有。燃气初装费的说法实际早已不应该存在。由于燃气初装费仅包括主干管网建设费,主干管网的所有权仍属于燃气公司,这项费用的收取本就不合理。燃气初装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585号文件中就已经严令取消,但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同,一些地区在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仍在收取相关费用。目前来看,燃气初装费在全国大部分城市早已取消。
我们认为,由取消燃气初装费得出接驳费会在短期内取消的结论并无依据。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接驳费属于建设工程造价类别,应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通过合同协商约定,目前这一费用一般由房地产商与燃气公司协商后定价。其次,目前中国大部分地区居民的天然气渗透率并不高,我们认为在短期内其他地区渗透率没有达到类似发达国家的水平之前,取消接驳费对于天然气的继续快速普及并不利。或者即便近期取消了接驳费,应该燃气公司也有其他补偿措施。最后,接驳业务在报表上体现出的60%左右的毛利率并非暴利。我们认为报表上体现出的60%的毛利率仅为只考虑了当年一次性的情况,而接驳的管网在未来20-30年的维修保养仍需要有大量的开支,考虑这些开支之后其利润率处于工程安装的正常水平。
我们的观点:中国城市燃气运营商处于天然气发展的黄金十年,随着上游气源供应逐渐完善,城燃运营商将继续享受下游旺盛需求带来的销气量快速增长,同时我们认为目前市场传闻的接驳费短期内直接取消或大幅减少的可能性低。建议关注:新奥能源(2688.HK)、华润燃气(1193.HK)和中国燃气(384.HK)。
风险提示:接驳费政策变动超预期,销气量受上游供给能力影响,经济下行,房地产销售下行,汇率风险,利率大幅上行。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06-1866 举报邮箱:hbzixun@126.com